女子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騙13萬獲刑
來源:快科技 編輯:非小米 時間:2024-11-15 00:05人閱讀
11月14日消息,據媒體報道,上海高院通過官方公眾號公布了一起“薅”羊毛案件。
據了解,“00后”的小雅(化名)經常通過網絡購物平臺購物,某次退貨時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,但幾天后平臺和商家不僅未讓其退回未退的商品,反而進行了全額退款。
于是小雅想到可以鉆平臺的“漏洞”,利用“收貨后七天無理由退貨”,在購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贈品,非法牟利騙取平臺退款。
虛假退貨后剩下的部分商品,小雅聯系回收商家賣出,在僥幸心理作用下,小雅短短五個月期間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賬號在平臺上購買了手機、電腦、手表、項鏈、化妝品等物品,再利用上述方式進行虛假退貨,共計騙取平臺退款13萬余元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小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
最終,法院作出如下判決:一、被告人小雅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八千元;二、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一部予以沒收。
法官提醒,消費者應自覺遵守交易規則,不濫用退貨權利,在退貨時遵守平臺退貨規則和商家退貨要求,保障商品的數量和外觀、功能完整性、包裝等符合標準,確保退回的商品與原始訂單一致,不夾雜空包或部分退還商品。
本案被告人小雅利用網購“收貨后七天無理由退貨”規則,在僥幸心理作用下,違背誠信原則,實施只退空包或者只退贈品的虛假退貨行為,給平臺和商家帶來經濟損失,擾亂了電商平臺的正常交易秩序,亦破壞了以誠信為基石的電商經濟的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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