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提離職數月才獲批:單位賠56萬元
來源:快科技 編輯:非小米 時間:2024-01-20 22:33人閱讀
1月20日消息,微博話題“女子提離職數月才獲批單位賠56萬”上了熱搜榜,引發關注。
據國內多家媒體報道,汪女士于2014年入職某公司,雙方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
2021年,汪女士提交辭職報告,公司以需要時間找尋繼任者為由,讓汪女士繼續在公司工作。
2021年底,公司以同意汪女士辭職申請為由與其解除勞動關系。
汪女士隨即申請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960000元,最終公司被判支付汪女士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567600元。
律師表示,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而行,法律嚴格限制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,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。
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,用人單位除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外,依法享有單方解除權利,但僅在三種情況下:分別是過錯性解除、非過錯性解除和經濟性裁員。
其中過錯性解除是指勞動者有重大過錯或有嚴重違約行為的情況下,用人單位可以行使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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